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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试行)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于仲安
副组长:刘细平
成 员:郭雁、林元璋、刘黎明、杨国亮、程铁栋、黄朝志、周克良
办公室:陆荣双、曾菊君、曾良仔
职责:负责审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专家审核组并开展推免工作,确保公平有序。
二、专家审核组
职责:负责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专业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对有疑义的业绩需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后专家组所有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录取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三、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将学校分配至学院的推免名额(共16名,其中包含稀土专项2名)按比例分配至各个专业,小数部分适当参考我院硕士学位点、重点学科、近三年国家级科研项目、各学科往年推免所做工作的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7名、自动化5名、电子科学与技术4名,依据学生推免总成绩排名情况分专业进行选拔。对于稀土专项2名指标,按照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如出现申请稀土专项的同学多于2名时,则按照推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如出现申请稀土专项的同学不足2名时,则按照推免总成绩从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如出现放弃稀土专项的情况,则取消其推免资格,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替补。
四、推免条件
1. 推免生基本申请条件参见《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
2. 学校鼓励申请稀土专项类推免资格,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需要包含一份书面承诺,对就读意愿及推免工作过程中的个人诚信进行承诺。
3. 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及违背承诺事项的,学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照学生手册中《江西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予以处分。
五、其他事项
1. 加强对申请推免资格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 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资格的,需主动回避并报备;推免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申请推免资格的,应主动报备。
4. 确定录取为推免研究生的,原则上不得放弃推免资格。
5. 推免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的推免总指标、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日程安排等相关情况,将根据学校出台的具体工作部署,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年9月12日